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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政府价格买卖合同价款

更新时间:2021-01-10   浏览次数:2534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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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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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回目录

1.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2.超过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逾期交付标的物的:

(1)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2)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3.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

(1)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2)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陈其象律师提示: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买卖合同 回目录

价格条款按照政府价格确定;

政府价格变化的,按照“不利于违约方”的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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