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京03民终1898号
文章摘要:
【安保和】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京03民终1898号
【裁判摘要】北方律所依据涉案《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向康尔森公司主张的律师费用金额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审法院据此支持北方律所主张的律师费请求,合法有据,本院依法予以维持。康尔森公司关于北方律所主张的高额律师费与其提供的服务之间严重不成正比,违反了律师收费的合理性原则的上诉意见,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裁判摘要】北方律所依据涉案《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向康尔森公司主张的律师费用金额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审法院据此支持北方律所主张的律师费请求,合法有据,本院依法予以维持。康尔森公司关于北方律所主张的高额律师费与其提供的服务之间严重不成正比,违反了律师收费的合理性原则的上诉意见,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