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的范围】
申请执行人包括:
(一)执行申请受理时的权利人;
(二)经另案裁判确认的共同权利人或连带权利人;
(三)经执行程序依法变更的申请执行人;
(四)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主体。
被执行人包括:
(一)执行申请受理时确定的义务人;
(二)经另案裁判确认的共同义务人或连带义务人;
(三)经执行程序依法追加或变更的被执行人;
(四)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主体。
上一篇: 36.【出具书面不予受理裁定】
下一篇: 38.【执行案件的委托代理】
37.【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的范围】
申请执行人包括:
(一)执行申请受理时的权利人;
(二)经另案裁判确认的共同权利人或连带权利人;
(三)经执行程序依法变更的申请执行人;
(四)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主体。
被执行人包括:
(一)执行申请受理时确定的义务人;
(二)经另案裁判确认的共同义务人或连带义务人;
(三)经执行程序依法追加或变更的被执行人;
(四)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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