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申请执行人死亡、宣告失踪时的变更、追加】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该公民的遗嘱执行人、受遗赠人、继承人或其他因该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依法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主体,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被宣告失踪,该公民的财产代管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86]
[8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21号)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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