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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涉其他组织的变更、追加】

更新时间:2021-07-14   浏览次数:595 次 标签: 涉其他组织的变更、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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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涉其他组织的变更、追加】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以外的其他组织作为被执行人,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依法对该其他组织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主体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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