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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1-08-14   浏览次数:12259 次 标签: A2 生产经营单位 生产经营活动

文章摘要:

答:(1)《安全生产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2)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文章摘要2:

问:《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1)《安全生产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2)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 、铁路交通安全(《铁路法》) 、水上交通安全(《海上交通安全法》) 、民用航空安全(《民用航空法》) 以及核与辐射安全(《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法》) 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解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认定若干意见问题的函》第二条规定:

(1)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活动或者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既包括企业法人,也包括不具有企业法入资格的经营单位、个人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等其他生产经营主体;既包括合法的基本单元,也包括非法的基本单元。

(2)生产经营活动,既包括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活动。

(3)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认定若干意见问题的函

  二、生产经营单位和生产经营活动的认定

  《安全生产法》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活动或者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既包括企业法人,也包括不具有企业法入资格的经营单位、个人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等其他生产经营主体;既包括合法的基本单元,也包括非法的基本单元。

  《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称的生产经营活动,既包括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活动。

  综上,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