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买受人能否根据房屋买卖协议公证书约定房屋归买受人所有取得房屋产权?
文章摘要:
答:(1)根据《民法典》第209条第1款之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动产物权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2)未经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的情况下,买受人不能基于房屋买卖协议约定房屋归买受人所有的公证书取得房屋产权。
文章摘要2:
参考:001.公证能否引起物权变动
问:买受人能否根据房屋买卖协议公证书约定房屋归买受人所有取得房屋产权?
答:(1)根据《民法典》第209条第1款之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动产物权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2)未经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的情况下,买受人不能基于房屋买卖协议约定房屋归买受人所有的公证书取得房屋产权。
参考:《民事审判实务问答》001.公证能否引起物权变动
法条链接: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