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已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能否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更新时间:2021-10-27 浏览次数:1630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解读: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60条之规定,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1)在开庭前可以转为简易程序审理;(2)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文章摘要2:
【参考】《民事审判实务问答》266.对按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能否转为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解读: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60条之规定,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1)在开庭前可以转为简易程序审理;(2)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六十条 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