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商专题精解   

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更新时间:2023-03-25   浏览次数:2448 次 标签: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文章摘要:

工伤职工因丧失享受待遇条件、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拒绝治疗而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取消“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作为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形之一,刑事犯罪不能取消公民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

文章摘要2:

目录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形 回目录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42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①工伤职工因丧失享受待遇条件、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拒绝治疗而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②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取消“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作为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形之一,刑事犯罪不能取消公民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

法条链接 回目录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三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二条【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十一、依据《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停止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在停止支付待遇的情形消失后,自下月起恢复工伤保险待遇,停止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不予补发。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