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当事人能否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证人证言?
文章摘要:
解读: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证人证言,不属于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法院不予准许。——参考案例:(2021)最高法民申3409号
文章摘要2:
解读: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证人证言,不属于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法院不予准许。
法条链接: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调查令的实施意见(试行)
第三条 持令调查的证据包括银行账户、登记资料、档案材料、财务凭证、权利凭证、出入境记录等书证、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等,不包括证人证言证据。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调查令调查:
(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二)申请直接向对方当事人调查的;
(三)其他不宜由律师持令调查取证的。
涉及上述情形的证据,当事人可以提交证据线索,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调查收集。
经典案例:
【裁判摘要】本案中,格兰公司申请二审法院向顾××调查取证,调取的内容系证人证言。本院认为,证人证言不属于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且相关书证已经构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上述证人证言并非认定本案基本事实而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