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侵犯他方财产共有权法律救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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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侵犯他方财产共有权侵权行为种类 回目录
1.非法处置夫妻共有财产的行为: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2.非法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
法律救助措施 回目录
1.仅适用于判决离婚情形的救助措施: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2.适用于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救助措施:另一方发现他方侵犯财产共有权的行为:
(1)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未分割部分);
(2)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3年。
法律责任 回目录
1.构成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予以制裁(罚款、拘留)。
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回目录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废止法条 回目录
《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21、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经典案例 回目录
【裁判要点】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诉讼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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