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京民终442号
更新时间:2022-07-16 浏览次数:56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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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京民终442号
【裁判摘要】王××没有证据证明天正所存在违反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义务的行为,亦没有对其诉请的损失提供事实依据,故其要求天正所承担管理人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王××要求管理人履行相关职责并要求法院对管理人处以罚款的诉讼请求不属于管理人责任纠纷审理的范围,在本案中亦不应予以支持。
【裁判摘要】王××没有证据证明天正所存在违反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义务的行为,亦没有对其诉请的损失提供事实依据,故其要求天正所承担管理人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王××要求管理人履行相关职责并要求法院对管理人处以罚款的诉讼请求不属于管理人责任纠纷审理的范围,在本案中亦不应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