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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云民申1019号

更新时间:2022-07-23   浏览次数:642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案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云民申1019号
【裁判摘要】保本收息合伙投资协议应认定为借款协议——关于700万元的性质。《合作协议》三、合作方式第6项约定:“甲方在开工后第三个月开始每半年返还乙方伍拾万元,合同到期前还清乙方全部款项。”从该约定可看出,悦智公司合同到期前要收回提供的全部款项。作为出资的回报,《合作协议》三、合作方式第5项约定:“疏浚过程中采集到的砂石料由甲乙双方共同销售,甲方占销售利润的70%,乙方占销售利润的30%,销售利润每半年分配一次。”且该款项不受双方合伙盈亏的影响,二审确认为借款关系符合《合作协议》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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