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8)最高法行申253号 更新时间:2022-11-01 浏览次数:530 次 标签: 实质课税主义原则 实质课税原则 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8)最高法行申253号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浙03民终3317号 下一篇: 陈某某诉某某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某某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理及行政复议案——涉税行政诉讼案件名不副实合同性质的认定:以民行交叉案件司法审查标准的规范化建构为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