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发布2019年上海法院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之一: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9)沪03行终101号
更新时间:2022-11-25 浏览次数:56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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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要点】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职工向用人单位出具“自动放弃缴纳社保声明”,用人单位据此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政机关仍可根据职工一方的申请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以职工已出具“自动放弃缴纳社保声明”为由,要求撤销被诉工伤认定决定的,法院不予支持。
文章摘要2:
【案号】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9)沪03行终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