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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建筑面积少于约定

更新时间:2020-10-19   浏览次数:2268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少于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的分配比例: 由当事人协商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    按照建筑面积减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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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回目录

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少于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的分配比例:首先,由当事人协商;其次,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照建筑面积减少的不同原因(当事人过错、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或当事人过错无法确定)确定实际面积的分配比例。

按照当事人过错确定 回目录

因当事人过错导致的建筑面积少于合同约定面积,首先按过错责任确定实际建筑面积的分配。 

1.仅有一方当事人有过错的:

(1)有过错一方当事人不仅要承担面积减少的责任(相应减少自己应分得的房屋的建筑面积或应得利润),而且可能还要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罚金;

(2)没有过错的当事人分配的建筑面积仍应按照合同约定而不减少。

2.双方都有过错,按照双方的过错比例承担减少的建筑面积。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或者当事人过错无法确定的 回目录

其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的分配比例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确定。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①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少于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的,对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的分配比例,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照当事人的过错确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或者当事人过错无法确定的,按照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确定。

除因当事人过错原因导致的面积减少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的房屋面积减少,其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的分配比例均按照利润分配比例确定。 

法条链接 回目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少于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的分配比例,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照当事人的过错确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或者当事人过错无法确定的,按照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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