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所得价款分配?
更新时间:2021-01-17 浏览次数:242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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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的财产实行变价后变价款分配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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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费用:
(1)申请执行的费用
(2)执行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
2.债权人的债权:
(1)直接交付;
(2)转交(银行转账方式)。
3.如有剩余退还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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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49.34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成交后,必须即时钱物两清。
委托拍卖、组织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所发生的实际费用,从所得价款中优先扣除。所得价款超出执行标的数额和执行费用的部分,应当退还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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