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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新余市城北支行诉×××制药有限公司偿还借款并要求对该公司进行托管经营的新余市××高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

更新时间:2019-06-17   浏览次数:3105 次 标签: 托管经营 企业改制 连带责任

文章摘要:

【提示】托管方对被托管方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托管经营不属企业间的兼并、转让、出售,被托管方不因托管经营而丧失自己的资产和独立的法人资格,故托管方不应承担本案还款的连带责任。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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