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商专题精解   

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人或其他人对已执行标的妨害行为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21-01-19   浏览次数:4374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人或其他人对已执行标的妨害行为处理

文章摘要2:

目录

在执行终结6个月内,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对已执行的标的有妨害行为的 回目录

1.法院:

(1)可以依申请排除妨害;

(2)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如果是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因妨害行为给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另行起诉。

法条链接 回目录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对严重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二十一条 在执行终结六个月内,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对已执行的标的有妨害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排除妨害,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罚。因妨害行为给执行债权人或者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另行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废止】

    303、在人民法院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对已执行的标的有妨害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排除妨害,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备注:新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规定处理。因妨害行为给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另行起诉。

 执行疑难问题解答(一)  回目录

张某诉闫某案,判令闫自行清除路碍,恢复到原路正常通行状态。进入执行程序后闫某拒不履行,法院强制执行清除路障后,闫某又将道路封堵,此类情况如何视为结案?

【主要观点】执行法院将路障拆除后,被执行人短期内又封堵的,应在原判决拘束的范围内,不需要再重新起诉。执行法院应当继续采取执行措施。对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今儿对已执行标的的妨害行为,执行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要理由】略。短期参照六个月。

标签

暂无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