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确认函
更新时间:2024-09-23 浏览次数:158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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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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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确认函
根据×××与×××于××××年××月××日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现双方对下列事项予以确认:双方所签债权转让协议已成立并生效,××××已先行支付完毕,债权相关资料已交接完毕,现×××××对××享有的主债权及抵押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现已依法转让给××××。
确认人:×××××
×××××
日期: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执行债权依法转让时变更、追加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该债权,该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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