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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案例库】债权人申请执行债务人在次债务人处的债权,可导致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债权的申请执行时效中断

更新时间:2025-04-04   浏览次数:964 次 标签: 执行 执行监督 代位权执行 申请执行时效 中断效力

文章摘要:

【入库编号:2024-17-5-203-011】
【裁判要旨】参照“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法理,执行阶段应允许“债权人提起代位权执行”。具体到“债权人提起代位权执行”这一情形中,债权人申请代位执行债务人在次债务人处债权的行为,其实质为代替债务人申请执行,不仅导致债权人对债务人债权的申请执行时效中断,同样亦导致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债权的申请执行时效中断。
【关联索引】执行异议: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院(2021)川3401执异73号执行裁定(2021年10月29日);执行复议: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2)川34执复1号执行裁定(2022年1月24日);执行监督: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川执监208号执行裁定(2022年11月30日)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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