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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案例库】人防车位的使用权可以转让

更新时间:2025-12-07   浏览次数:1881 次 标签: 民事 买卖合同 人防车位 所有权 使用权 转让 租赁期间

文章摘要:

【裁判要旨】投资者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的人防车位使用权,符合《民法典》中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人防车位使用权可以转让或租赁,转让情形下不受二十年租赁期限的限制。
【关联索引】一审: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2019)赣0731民初3197号民事判决(2019年11月14日);二审: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赣07民终886号民事判决(2020年5月20日)

文章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