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行政审判庭“法答网”答疑:“包工头”工伤,承包人是否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等3个问题
更新时间:2025-12-29 浏览次数:7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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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如何理解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新发生的费用”?
问题二:在建筑工程领域中,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允许“包工头”利用其资质并挂靠施工,“包工头”发生工伤事故的,该承包单位是否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问题三:服刑人员服刑前从事高空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能否申请办理提前退休?
问题二:在建筑工程领域中,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允许“包工头”利用其资质并挂靠施工,“包工头”发生工伤事故的,该承包单位是否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问题三:服刑人员服刑前从事高空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能否申请办理提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