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沪01证保1号
更新时间:2026-07-08 浏览次数:4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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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裁判摘要】涉外仲裁证据保全——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保全证据。申请人的部分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可予准许。【备注:裁定保全财务账册(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票登记本、对外开具发票的存根)、业务合同、订单、税务及统计报表等】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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