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2009)海民初字第1655号
文章摘要:
【问题提示】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合作建房协议因违法而无效,如何确定双方的损失赔偿问题?
【要点提示】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合作建房协议因违法而无效,旧房子及新建房均被拆除,由此引发双方的损失赔偿问题。由于房子的特殊性质,价值难以认定,因此应该合理分配双方的举证责任。
【案例索引】一审: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2009)海民初字第1655号(2010年8月10日)
【要点提示】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合作建房协议因违法而无效,旧房子及新建房均被拆除,由此引发双方的损失赔偿问题。由于房子的特殊性质,价值难以认定,因此应该合理分配双方的举证责任。
【案例索引】一审: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2009)海民初字第1655号(2010年8月10日)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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