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采取财产保全的申请执行人是否有优先受偿权? 更新时间:2016-06-23 浏览次数:2941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要旨】该执行款应由何某、盛某及吴某三人平均分配,理由是何某、盛某及吴某是魏某的合法债权人,其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护, 财产保全无法定优先权,因此,应当按照三人的债权份额的比例分配该执行款。 文章摘要2: 目录 1案情 2分歧 3评析 上一篇: 债权人是否对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下一篇: 诉讼时申请财产保全,执行时能否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