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法中强制性规范的识别与适用
更新时间:2015-11-10 浏览次数:2340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由于“法律规则是法律的主要构成要素;是法律具有独立性的最主要支点,是法治命题能够成立的核心范畴;是法律思维方式能够形成,法制的各个环节应重点建设与落实的成分” ,所以,研究法律规范本身即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及现实意义。在公司法领域中,规范之效力动辄牵涉整个“权利森林” ,事关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股东与经理人之间、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等多方利益纠葛,其重要程度不言而喻。正基于此,本文尝试将目标确定为探讨公司法中的“强制性规范”这一基础性问题,藉此管窥公司法律规范的作用机理,明确强制性规范存在的真实意义,发掘其在公司立法、司法实践中的效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