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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

更新时间:2023-12-03   浏览次数:6366 次 标签: 公告送达延期审理

文章摘要:

公告送达(推定送达)是指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法院以登报、张贴告示等方式告知受送达人诉讼文书内容,通知其到法院领取诉讼文书,公告发出后经过一定时间即发生送达法律效力的一种拟制送达方式。
【注释】(1)1992年9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下发了法办(1992]93号《关于法院公告一律由﹤人民法院报﹥刊登的通知》;(2)1993年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法(1993)29号《关于重申法院公告一律由﹤人民法院报﹥统一刊登的通知》;(3)2001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下发了法办(2001]246号《关于改进人民法院公告发布工作的通知》——上述通知要求各级法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统一在《人民法院报》刊登法院公告;(4)2005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法[2005)7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公告发布工作的通知》

文章摘要2:

【注解1】对于驳回再审申请的案件,送达与否其实无损被申请人的权利,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没有必要对应诉通知与审查裁定再进行公告。——参考:《民事审判实务问答》235.对于驳回再审申请的案件,送达与否其实无损被申请人的权利,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是否还有必要对应诉通知与审查裁定再进行公告
【注解2】(1)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存在需要公告送达的情形;(2)如果调解书中没有“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该调解书还不具有法律效力,这类没有生效的调解书就不能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参考:《民事审判实务问答》238.民事调解书能否公告送达
【注解3】公告送达后延期开庭不需要再次公告送达——(1)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并确定了开庭日期,在决定延期开庭后,因不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无须再次公告送达;(2)当事人以未再次公告更改后的开庭时间,剥夺其辩论权利的理由不成立。——参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最高法民申875号
【注解4】公告开庭前原告变更诉讼请求无需重新公告送达。——参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最高法民申6076号;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粤20民再45号

目录

概念 回目录

公告送达(推定送达)是指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法院以登报、张贴告示等方式告知受送达人诉讼文书内容,通知其到法院领取诉讼文书,公告发出后经过一定时间即发生送达法律效力的一种拟制送达方式。

公告送达特点 回目录

1.公告送达是一种推定的送达方式,不等于事实上的送达;

2.公告送达是通过一定媒介进行的向特定人传递信息的活动;

3.公告送达方式具有补充性(公告送达是其他所有送达方式都无法适用时的送达方式)。

公告送达仅适用两种情况 回目录

1.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指经调查、寻找仍不知受送达人所在处所的情形);

2.采用其他方式(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转交送达、邮寄送达等)无法送达的。

【解读】《民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40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不适用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效力 回目录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解读】《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第138条规定,“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公告方式 回目录

1.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张贴公告、可以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

(1)受送达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受理基层法院所在行政辖区的,可以在该法院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或法院官方网站发布送达公告;

(2)并同时在该当事人所在的居委会、村民委员会或物业小区等场所张贴送达公告(应当张贴在上述场所的明显位置并以拍照的方式予以固定,照片附卷);

(3)在两项公告行为均已完成之日起计算公告送达的起始时间;

2.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

3.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

【解读】《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38条规定:

(1)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2)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公告送达程序 回目录

1.公告送达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1)应说明起诉、上诉要点;

(2)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

2.公告送达传票:应说明出庭地点、时间、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

3.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

(1)应说明裁判主要内容;

(2)属于一审的,还应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上诉的法院。

4.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公共送达内容要求(《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39条) 回目录

1.公告送达应当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

2.公告送达起诉状或者上诉状副本的,应当说明起诉或者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

3.公告送达传票,应当说明出庭的时间和地点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

4.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当事人有权上诉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公告送达日期 回目录

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在报纸上刊登公告的费用 回目录

1.由申请公告人预先支付;

2.结案时该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民事诉讼中的送达问题 回目录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应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杜绝随意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的错误做法,充分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只有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穷尽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才可以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在送达诉讼文书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便、快捷的方式送达。(梁振彪)

——载《民事审判前沿》(第一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年版,第387-390页

离婚诉讼穷尽其他送达方式后才可采取公告送达方式 回目录

4.离婚诉讼中,法律文书无法送达被告是非常困扰法院的一个难题

无法送达法律文书既有社会人口流动导致原告无法提供被告准确地址的客观原因,也有当事人不诚信故意拒收法律文书的情形。法院在无奈之下只能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导致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提出“被离婚”的问题。根据江苏高院的调研报告,江苏镇江京口法院曾经统计,缺席判决离婚的案件占2012年以来该地区受理离婚案件总数的18%。

面对法律文书难以送达被告的离婚案件,我们应强调在穷尽其他送达方式都无法送达时才能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审理案件的法官应尽量与被告的近亲属取得联系,向其释明法院审理该类案件的法律程序以及缺席审理的法律后果。在缺席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法官应严格把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标准。

——最高院民一庭第二合议庭《关于2012-2014年离婚案件相关情况的调查分析报告》,载《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5年第4辑(总第64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16年,第99页

法条链接 回目录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告送达应当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公告送达起诉状或者上诉状副本的,应当说明起诉或者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应当说明出庭的时间和地点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当事人有权上诉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第一百四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不适用公告送达。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十五、要严格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公告送达的规定,加强对公告送达的管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只有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编第七章笫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才能适用公告送达。


2011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68、人民法院在送达诉讼文书时,应鼓励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送达。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更方便、更快捷的方式送达。通过上述方式送达的,应要求受送达人在7日内予以回复。当事人回复时确认收到的时间为送达时间;当事人回复时未确认收到时间的,其回复时间为送达时间;当事人未回复的,视为未送达。 

  69、人民法院只有在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穷尽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才可以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坚决杜绝随意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的错误做法,充分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

废止法条 回目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88、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89、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说明起诉或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应说明出庭地点、时间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说明裁判主要内容,属于一审的,还应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经典案例 回目录

·乔××诉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摘要】原审法院在向乔××邮寄送达开庭传票时,错误填写乔××的住址,导致因地址欠详未向再审申请人实际送达开庭传票。原审法院在没有查询及穷尽直接送达手段,即直接公告送达,违反适用公告送达程序的法定条件,其缺席审判违反法定程序。综上,本案原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

·郑某某、江某某船舶物料和备品供应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最高法民申4185号

【裁判摘要】郑某某主张一审法院未向其送达传票即缺席审判,二审法院剥夺其辩论权利。经查,一审法院因向郑某某身份证载明的地址邮寄送达应诉诉讼文书被退回,遂向其公告送达应诉法律文书,在公告期满后开庭,郑某某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一审法院依法缺席判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公告送达和缺席判决的相关规定。

【解读】人民法院因向受送达人身份证载明的地址邮寄送达应诉诉讼文书被退回,遂向其公告送达应诉法律文书,在公告期满后开庭,受送达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一审法院依法缺席判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公告送达和缺席判决的相关规定。

·张某与福建添榕桥梁机械重工有限公司、林某等民间借贷纠纷案

【案号】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闽民终字第1109号

【裁判摘要】上诉人添榕公司认为,一审法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程序严重违法,本案应当发回重审。理由是:......2、原审被告林某并非下落不明,而是被关押在泉州监狱服刑,然而一审法院并未将一审诉讼材料送达给林某,也未通知林某出庭参加诉讼,剥夺了原审被告林某的答辩权利,一审法院的做法明显违反法定程序。......本院认为,原审法院在一审时向林某的户籍所在地进行了邮寄送达后均无人签收,尔后,原审法院在林某住址不详且下落不明的情况下,依法公告送达,该送达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杜某某、浙江承御天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最高法知民申6号

【裁判要旨】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被退回后,未采取过其他送达方式,直接公告送达前述应诉材料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的规定。

【裁判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原审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向杜强华送达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被退回后,未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直接公告送达前述应诉材料及传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一条规定,“原审开庭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九项规定的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三)违反法律规定送达起诉状副本或者上诉状副本,致使当事人无法行使辩论权利的……”据此,原审法院违反法定程序送达起诉状副本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九项规定的情形。

【解读】本案实质是法院采用邮寄送达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直接公告送达,实质是未经其他送达方式而直接公告送达。

·张某某、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最高法民申2088号

【裁判摘要】按约定地址送达诉讼文书被退回视为送达——案涉合同对于送达地址约定“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封面记载的地址、电传号或其他联系方法送达对方",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对张某某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进入诉讼程序后,原审法院依据案涉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向张某某送达诉讼材料被退回,退回之日应视为送达之日。在此基础上,原审法院为慎重起见,仍进一步向张某某公告送达诉讼材料,已充分保障了张某某的诉讼权利。据此,原审法院送达方式并无不妥,其送达程序不违反法律规定,对张某某提出的该项再审申请不予支持。

·湖南潭衡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泰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最高法民终1186号之一

【裁判摘要】(1)原审被告在二审中提出一审法院未依法向其送达应诉材料及裁判文书,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二审法院应当查明一审法院是否存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查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裁定发回重审;(2)因邮寄地址不完整(欠楼层)邮寄被退回公告送达不属于有效送达——泰邦控股公司一审未到庭参加诉讼,一审法院对其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二审中,泰邦控股公司到庭后提出一审法院未依法向其送达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及裁判文书,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虽然泰邦控股公司没有提起上诉,但其作为直接承担法律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在二审提出的一审程序违法问题,直接关乎其法定诉讼权利是否得到尊重和保护。因此,本案首先应当审查一审法院是否存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即是否向泰邦控股公司有效送达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及一审裁判文书。(一)关于一审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的送达……故上述《情况说明》及其所附《机关发文簿》不足以证明一审法院曾向泰邦控股公司有效送达案涉开庭传票及其他应诉材料。(二)关于一审裁判文书的送达……2018年6月13日,一审法院作出本案一审判决。2018年9月10日,一审法院向泰邦控股公司邮寄一审判决书及上诉状,邮寄面单载明的地址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湾仔港湾道1号会展广场办公大楼未载明具体楼层及房号。后该邮件被退回,退回单据载明欠楼层。由于一审法院载明的邮寄地址不完整,导致邮件被退回。以此相对照,二审送达时,根据与一审送达时的同一地址,完整填写楼层信息后,该邮件就顺利送达泰邦控股公司,说明只要认真填写完整当事人的地址,邮件是可以送达的。故泰邦控股公司并不属于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不存在公告送达的前提条件。一审法院向泰邦控股公司公告送达一审判决书不属于有效送达。综上,一审法院未向泰邦控股公司有效送达开庭传票等材料即缺席判决,且未依法向其送达一审判决书,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闽民初字第140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最高法民申875号

【裁判摘要】公告送达后延期开庭不需要再次公告送达|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并确定了开庭日期。在决定延期开庭后,因不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无须再次公告送达。当事人以未再次公告更改后的开庭时间,剥夺其辩论权利的理由不成立——再审申请人刘×、银翔中心经合法传唤未参加本案第一审庭审活动。第二审程序启动后,本院依法向再审申请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并确定了开庭日期。在决定延期开庭后,因不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无须再次公告送达。刘×经合法传唤仍未参加第二审开庭审理。银翔中心参加了本案二审庭审活动,在庭审中发表了质证意见,且在庭后向法庭提交了补充代理意见,该代理意见中对53号函发表了辩论意见。故刘×、银翔中心以二审未再次公告更改后的开庭时间,剥夺其辩论权利的理由不成立。

·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闽09民再33号

【裁判摘要】原审法院于2017年10月27日再次开庭审理时未依法向申诉人送达开庭传票,剥夺申诉人的辩论权利,程序违法。同时,原审判决对本案的事实未予认定,存在认定事实不清。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部分有理,予以采纳。原审认定事实不清,审理程序违法,应发回重审。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最高法民申6076号

【裁判摘要】原一审判决已写明,国运公司经该院依法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故原审未将朱××变更后的起诉状送达给国运公司并无不当。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粤20民再45号

【裁判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经人民法院依法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依法放弃举证、质证及抗辩的权利,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审判;在缺席开庭前,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等起诉状内容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再向该公告传唤的当事人送达变更后的起诉状,故原审法院在刘××经依法公告送达后未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下未将徐××变更后起诉状送达刘××并无不当。

参考资料

[1].  人民法院公告网   https://rmfygg.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