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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南民一终字第568号

更新时间:2019-06-29   浏览次数:3695 次 标签: 定金 押金 不当得利

文章摘要:

【案号】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南民一终字第568号
【提示】受押人占有合同中未定性的“押金”属不当得利。
【内容摘要】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押金性质的,合同在得不到履行情况下,受押人占有押金属不当得利。

文章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