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民一提字第3号
更新时间:2019-06-30 浏览次数:357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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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民一提字第3号
【本案要旨】由于储户丧失对银行卡与密码的占有和银行疏于审核提款人身份导致存款被冒领,存款人和银行对此均存在过错,存款人一丧失银行卡和密码是导致存款被冒领的起始及主要原因,存款人的过错程度明显大于银行。法院应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判决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本案要旨】由于储户丧失对银行卡与密码的占有和银行疏于审核提款人身份导致存款被冒领,存款人和银行对此均存在过错,存款人一丧失银行卡和密码是导致存款被冒领的起始及主要原因,存款人的过错程度明显大于银行。法院应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判决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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