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商经典案例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04)闵民一(民)初字第3640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5)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1814号

更新时间:2023-04-23   浏览次数:5349 次 标签: 间接受害人 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 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人

文章摘要:

(人身损害赔偿)
【提示】对性生活权利不予救济。
【裁判要旨】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对死亡之外其他原因而间接导致受害人近亲属精神损害的,受害人近亲属无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判决书字号】一审判决书: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04)闵民一(民)初字第3640号;二审判决书: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5)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1814号

文章摘要2: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