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个人合伙纠纷案件中几个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09-04 浏览次数:2563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个人合伙纠纷案件中几个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文章摘要2: 目录 1一、如何认定个人合伙 2二、如何认定合伙人的主体资格 3三、如何认定合伙协议的效力 4四、合伙人应如何承担合伙债务 5五、如何解决审理合伙纠纷案件的程序问题 上一篇: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第二款的理解与适用 下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2)民申字第8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