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诉千阳县公路管理段人身损害赔偿案
更新时间:2017-02-08 浏览次数:2746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裁判摘要】公路旁树木因疏于管理被风刮倒致人损害的,除非该树木所有人或管理人能够证明自己主观上无过错,否则应视为其主观上对此存在过错,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对这种特殊侵权行为举证责任的规定也称为举证责任的倒置,即将本属于原告承担的举证责任转移给被告,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一种举证责任转换方式。这是法律基于对受害人的保护等原因而作出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