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搜索条件: 发包人延期付款

【笔记】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能否主张工期顺延?

摘要1:解答:(1)发包人欠付工程款不必然成为承包人工期顺延的理由;(2)要对发包人迟延支付工程款与工期顺延的关系进行具体分析确定能否作为认定工程顺延的天数的依据。
【注释】《民法典》第803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资金......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备注】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享有先履行抗辩权,承包人有权拒绝履行继续施工义务,不构成违约,不承担工期延误责任。——参考案例:(2022)最高法民申144号

摘要2:【注解1】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工程款导致工程逾期交工的抗辩理由不能作为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对方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工程款,导致工程逾期交工的抗辩理由是其对违约的抗辩,并非免责事由,如不存在约定免责事由,又没有不可抗力导致违约的情形发生,则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参考案例:(2013)民申字第501号
【注解2】因发包人多种原因(包括发包人延期支付工程款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不承担工期延误违约责任。——参考案例:(2020)最高法民终455号;(2020)最高法民终449号
【注解3】发包人迟延支付工程款导致承包人因此停工,发包人在停工期间支付了欠付工程款但此后未要求复工,承包人也未复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赔偿停工违约金不予支持。——参考案例:(2020)最高法民终724号
【注解4】施工人虽然有权以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为由停止施工,但并不免除其按期交付工程的义务,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参考案例:(2016)最高法民申2787号
【注解5】(1)合同约定承包人对于甲指分包工程有管理义务,如果承包人未尽到管理义务则应对分包工程的工期逾期承担责任。(2)甲指分包工程的发包人不能证明承包人未尽到管理义务且发包人存在未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情形,发包人主张承包人逾期竣工违约责任不予支持。——参考案例:(2020)最高法民终364号
【注解6】发包人存在拖欠工程进度款、设计图纸多次变更、甲供材料迟延等情况,主张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责任不应支持。——参考案例:(2020)最高法民终449号;(2021)最高法民申6736号
【注解7】违约方无权要求解除合同(另一方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参考案例:(2022)最高法民申1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