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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违法转租

摘要1: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违法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出租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行为。
【注释】(1)《民法典》第716条第2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转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转租人继续占用房屋已经没有法律和合同依据,出租人当然有权要求转租人腾退房屋;出租人和转租人解除了租赁合同,转租人和次承租人的转租合同已经没有了履行的基础,合同已经无法实际履行,次承租人不能以其与转租人的债权对抗出租人行使物权的权利)。
【注解1】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擅自转租合同不属于无效合同。——参考案例:(2021)京03民终1917号;(2020)沪02民终2453号
【注解2】承租人股权结构的变化并未导致合同主体变化不构成转租。——参考案例:(2019)最高法民再16号
【注解3】店面转让费是市场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商业习惯,因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的店面转让费纠纷,应当在区分转让费性质的基础上,主要考虑次承租人承租店面经营的时间来确定转让费用在承租人及次承租人间的负担。——参考案例:(2011)永民初字第1190号;(2012)吉中民一终字第165号
【注解4】以承租房屋为条件与他人合作是否构成转租?|(1)以承租房屋与他人合作构成转租要符合特定条件:一是在形式上,合同的权利义务相对人是否变更;二是在结果上,是否侵犯了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收益权与处分权,是否增加了出租人要求返还租赁物的困难并造成出租物的毁损;(2)如果不符合2个条件则不构成转租。——参考案例:(2013)三亚民二初字第91号;(2015)琼民三终字第29号
【注解5】因违法转租解除租赁合同无须追加次承租人参加诉讼。——参考案例:(2021)沪0116民初12804号
【注解6】房屋受让人应受转租异议期约束|若房屋上已经设立租赁、转租合同,房屋产权转让后,即发生了合同权利义务的特殊法定概括移转。房屋受让人继受了原所有权人的权利义务,应受转租异议期6个月的约束。6个月异议期的起算应从出让的原权利人知道转租事宜开始计算,而非从受让房屋时重新起算。——参考案例:(2022)苏0211民初1548号

摘要2:★【人民法院案例库】涉众型涉农案件不动产腾退执行的方法指引|在涉众型涉农案件不动产腾退执行中,被执行人将案涉土地违约转租给次承租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加强府院联动和面对面释法明理,促使申请执行人与次承租人达成和解,避免强制腾退引发后续系列诉讼,促成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参考案例:(2021)沪0116执524号

(2011)永民初字第1190号;(2012)吉中民一终字第165号

摘要1:——次承租人经营时间与店面转让费的分担
【裁判要旨】店面转让费是市场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商业习惯,因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的店面转让费纠纷,应当在区分转让费性质的基础上,主要考虑次承租人承租店面经营的时间来确定转让费用在承租人及次承租人间的负担。
【裁判摘要】房屋转让费是市场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商业习惯,该费用一般包含房屋装饰装修费用、承租人长期在该房屋经营形成的商业价值、承租人先行占有房屋的垄断利润及优先承租权等多种不同性质的费用集合体。但刘××与袁××签订的转让其承租的房屋经营权合同并没有约定转让费用具体包含的费用性质,而且,当事人表示该转让费主要是一种经营权的转让费用,是沿袭市场惯例的做法。现因次承租人袁××未与房主就租赁房屋事宜达成一致,导致转让行为无效,该转让费应按无效合同的后果进行处理。鉴于次承租人袁××支付转让费用并意欲承租店面主要目的是为了经营活动,原审法院根据袁××客观上已经在该店面经营约10个月的事实,酌定由刘××承担返还转让费的70%的责任并无不当。
【案号】(2011)永民初字第1190号;(2012)吉中民一终字第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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