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搜索条件: 行政赔偿精解

《行政赔偿规定》精解

摘要1:【目录】1.什么是国家赔偿法规定其他违法行为?2.什么是行政赔偿诉讼受案范围?3.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当事人地位如何确定?4.什么是行政赔偿诉讼原告承继关系?5.什么是行政赔偿诉讼被告?6.什么是行政赔偿诉讼举证责任?7.什么是行政赔偿诉讼起诉和受理?8.什么是行政赔偿责任承担?
【注解1】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侵害是赔偿的前提。——参考案例:(2018)最高法行赔申186号;(2019)最高法行赔申315号
【注解2】笼统要求赔偿属于诉讼请求不明确。——参考案例:(2019)最高法行赔申315号
【注解3】单独提起赔偿诉讼,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参考案例:(2018)最高法行申6647号
【注解4】赔偿案件中的举证责任转移。——参考案例:(2016)最高法行申791号;(2017)最高法行再68号;(2018)最高法行赔申186号;(2019)最高法行申4006号
【注解5】无论是原告承担还是被告承担举证责任,都不意味着另一方可以免除相应的举证责任。——参考案例:(2018)最高法行申5388、5389号
【注解6】赔偿方式选择。——参考案例:(2015)行提字第25号
时,则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注解7】国家赔偿的范围。——参考案例:(2018)最高法行赔申317号
【注解8】赔偿计算基准时。——参考案例:(2015)行提字第25号
【注解9】必要的租金属于赔偿范围。——参考案例:(2015)行监字第634号
【注解10】利息属于赔偿范围。——参考案例:(2015)行提字第25号;(2017)最高法行再5号;(2017)最高法行申103号
【注解11】赔偿数额不低于依法征收可能获得的补偿数额。——参考案例:(2018)最高法行赔再4号;(2017)最高法行申8578号
【注解12】房屋损失应当直接判赔,无需当事人再通过补偿程序解决。——参考案例:(2017)最高法行再97号
【注解13】赔偿诉讼不能附带审查。——参考案例:(2016)最高法行赔申278号

摘要2:【注解14】对生效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并责令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赔偿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再审。——参考案例:(2020)最高法行赔申852号
【注解15】案涉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虽然均被确认违法,但确认违法的理由系因凉州区公安局作出被诉行政处罚决定时,办案超过法定期限,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而且一、二审判决也明确对范某予以行政处罚实体上认定事实清楚,符合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范某的合法权益并未受到违法行政行为的侵害,其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判决驳回该赔偿请求并无不当。——参考案例:(2021)甘行申15号
【注解16】行政机关未及时支付赔偿所产生利息属于直接损失。——参考案例:(2020)最高法行再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