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保全

摘要1:证据保全(事先固定和保全证据制度)是证据有可能灭失、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根据诉讼参加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措施,对证据加以固定、保护的制度。证据保全是指证据有可能灭失、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依据当事人申请或者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职权对证据采取查封、拍照等方法,以保持证据证明作用的措施。
问题01|什么是证据保全? 问题02|什么是申请证据保全?问题03|什么是证据保全担保?问题04|什么是证据保全方法?问题05|什么是证据保全赔偿责任?问题06|违法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是否属于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受理范围?

摘要2:【注解1】当事人申请诉讼证据保全应当符合条件:(1)申请保全的证据在形式上对于案件事实的证明有意义,即保全的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在形式上具有关联性;(2)证据有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3)申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提出。——参考:《民事审判实务问答》197.当事人申请诉讼证据保全,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参考】《民事审判实务问答》199.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审查证据保全以实现“持有人利益影响最小”之目的
【注解2】【注解】(1)“申请证据保全错误”,是指申请人对证据保全错误结果的形成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过错情形(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2)申请保全人在申请证据保全过程中如已经尽到一般注意义务,即使对方的合法民事权益确实遭受了损失,也不必为此承担责任;(3)判断申请人申请证据保全是否错在过错,不能简单地以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主张是否得到支持作为判断标准;(4)申请保全人提出的诉请或抗辩主张合理且申请证据保全适当的,不属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参考:《民事审判实务问答》200.申请证据保全人诉讼请求未得到支持的,是否属于申请证据保全错误而须承担赔偿责任
【注解3】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阻碍证据保全行为法院将作出不利该方当事人的事实推定。——参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最高法知民终155号
【注解4】法院在证据保全时未通知全部当事人到场不影响证据保全的效力。——参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知民终255号

诉前证据保全

摘要1:诉前证据保全即提起诉讼、申请仲裁之前的证据保全。
问题01|什么是诉前证据保全?问题02|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是否必须提供担保?

摘要2:【注解】(1)诉前证据保证并非必须提供担保;(2)诉前证据保证在符合《证据规定》第26条第1款规定情形时才需要提供担保(诉前证据保全是否提供担保应按照《证据规定》第26条规定判断,而非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的规定)。——参考:《民事审判实务问答》198.诉前证据保全是否必须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