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搜索条件: 公证瑕疵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民二终字第145号

摘要1:——因公证机关送达程序上存在问题导致公证书被撤销的,并不必然否定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了权利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民二终字第145号
【裁判要旨】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通过公证向保证人送达催款通知书的行为,不仅表明其已向有关单位提出了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而且还表明其已向保证人主张了权利。因公证书送达程序上存在问题导致公证书被撤销的,并不必然否定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向保证人主张了权利的事实,其诉讼时效会因债权人主张权利的行为而中断。

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