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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摘要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筑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施工,建设单位支付工程价款的合同(即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委托,完成建设工程施工任务,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

摘要2

【笔记】固定总价和固定单价合同能否进行司法鉴定?

摘要1:解读:(1)《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28条规定的“固定价”是指固定总价,总价范围之内的价格按合同约定执行不需要进行鉴定,总价范围之外可以进行鉴定;(2)固定单价合同不等于固定总价合同,对于固定单价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可以进行鉴定。
解析:固定总价合同可调整情形——(1)设计变更;(2)工程量增减签证;(3)工程变更签证;(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摘要2:【注解1】最新规定已取消“固定”一词,即只规定总价、单价——(1)《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8条将工程价款约定分为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和可调价格;(2)《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已经取消“固定”一词,只包含单价、总价和成本加酬金三种价格行申;(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将合同分为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
【注解2】合同约定总价,即使是投标人高价中标(投标人投标预算时故意做到工程量和投标价格),发包人也只能按原合同价格执行,结算时不再据实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