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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致损赔偿责任

摘要1:《民法典》第1152条-第1158条规定“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 ”。

摘要2:D11252;D1253;D1254;D1255;D1256;D1257;D1258;【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致害责任】;【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致害责任】;【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施工致害责任和窨井等地下设施致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