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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马某某污染环境案——擅自向河中倾倒大量工业废水的刑事责任认定

摘要1:王某某、马某某污染环境案——擅自向河中倾倒大量工业废水的刑事责任认定
【裁判要点】对于擅自向河中倾倒大量工业废水的行为,在定罪时应重点界定该工业废水是否属于刑法所规定的污染物范围,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属于“严重污染环境”;在量刑时应当根据被告人犯罪情节适当限制缓刑的适用。
【案件索引】一审: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2013)澄环刑初字第0003号(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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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等污染环境案——擅自向河中倾倒大量工业废水的刑事责任

摘要1:【裁判要旨】对于擅自向河中倾倒大量工业废水的行为,在定罪时应重点界定该工业废水是否属于刑法所涉的污染物范围,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属于严重污染环境;在量刑时应当根据被告人犯罪情节,适当限制缓刑的适用。
【案号】(2013)澄环刑初字第0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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