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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

摘要1: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购房者能否解除合同? 

摘要2:【注解】开发商逾期交房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能否依据业主支付的银行按揭贷款利息来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时,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而在实践中,对于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业主往往支付的银行按揭贷款利息高于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因此,在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下,能否判决开发商承担银行按揭贷款利息的违约责任?——在开发商逾期交房时,业主请求依据其应支付的银行按揭贷款利息来承担违约责任,在当事人并无约定时,该种请求并无依据,人民法院不应予以支持。
——参考:《民事审判实务问答》070.开发商逾期交房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能否依据业主支付的银行按揭贷款利息来判决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陕01民终9557号

摘要1:【案号】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陕01民终9557号
【裁判摘要1】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前,交付条件是涉案房屋经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共同验收合格并取得房屋测绘报告。涉案房屋于2015年3月23日经建设方组织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单位验收合格,但在约定的交房日2016年5月31日未取得房屋测绘报告,即通知雷某某收房当时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智逸实业公司公告通知2016年6月28日起开始办理收房手续,并未确定截止时间。雷某某于2016年9月1日实际收房,现雷某某依据合同约定主张2016年6月1日至收房之日2016年9月1日期间92天逾期交房违约金,智逸实业公司已构成逾期交房,理由正当,依法予以支持。......关于雷田晏因智逸实业公司方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继续主张交付房屋之后的逾期交房违约金,因其已自愿收房,故继续主张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裁判摘要2】本案中,智逸实业公司向雷某某交付的位于西安市××区××路高新大都荟第5幢3单元23层32303号商品房厨房无预留上接水口,雷某某要求智逸实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智逸实业公司答辩称在涉案房屋厨房安装上水设施不属于本案双方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内容,该公司无相应合同义务承担其费用以及损失。本院认为,本案双方所买卖商品房为居住用房,虽无合同约定,但上接水口应为厨房必备设施,房屋开发商在交付房屋时应当在厨房预留上接水口,以利于购买者实现商品房使用目的。故上诉人雷某某关于智逸实业公司未在厨房预留上接水口构成违约应赔偿其损失的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依法予以采信。被上诉人智逸实业公司关于在涉案房屋厨房预留上水设施在双方合同中未约定,其公司不应承担相应费用及损失的辩称理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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