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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

摘要1: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摘要2:【摘要】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
  下列情形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上述第四项行为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滥用职权,有上述第四项行为的,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摘要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313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摘要2:【注解】申请执行人提起刑事自诉须满足两项条件——(1)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2)曾提出控告但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调解书的行为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答复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调解书的行为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答复(法研〔2000〕117号 2000年12月14日)
【摘要】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判决、裁定”,不包括人民法院的调解书。对于行为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调解书的行为,不能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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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五起打击拒不执行涉民生案件典型案例

摘要1:案例1:陈联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拖欠73名公司职工14万余元工资后逃匿,被依法追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庭审期间自觉履行了法定义务
案例2:黄起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将银行存款转移至案外人名下,致使案件无法执行,被依法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责任
案例3:许军燕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案——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却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被以涉嫌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4:曾木生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转移财产,拒不履行赔偿义务,被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立案侦查
案例5:王以军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执行人隐匿法院查封的财产,被两次司法拘留后仍抗拒执行,被以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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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摘要1:——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将银行存款转移至案外人名下,致使案件无法执行,被依法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责任
【提示】经人民法院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与生效判决、裁定同等的效力,生效调解书也属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的“判决、裁定”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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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摘要1:——被执行人隐匿法院查封的财产,被两次司法拘留后仍抗拒执行,被以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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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

摘要1:【案号】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8)深龙法刑初字第3272号
【裁判要旨】行为人目无国法,对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摘要2:无

(2011)武执控字第264号武法函(2013)9号

摘要1:【裁判要旨】查封、扣押的效力及于查封、扣押物的从物和天然孳息,因此,被执行人在法院查封其房产,并被告知不得设定他项权后,擅自将房屋租赁给第三人,并隐匿租金不上交至法院,导致法院裁判无法执行的,其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应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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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行为认定标准

摘要1:【内容提要】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应当采取有限的扩张性解释,即以法律结果上的执行不能为衡量标准。执行程序问题并不必然对定罪量刑产生影响,而应视具体情况分析判断。
【案号】一审:(2011)北刑初字第 34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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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典型案例

摘要1:典型案例一 徐某某私自变卖涉案财产涉嫌拒执犯罪案
典型案例二 李某某隐匿财产涉嫌拒执案
典型案例三 庄某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案
典型案例四 聂某某拒不执行判决案
典型案例五 史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典型案例六 赵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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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某、杨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如何理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的“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摘要1:[第478号]马某某、杨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如何理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的“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裁判要旨】
不论被执行人实施何种逃避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一旦出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状态时,便可认定为“情节严重”,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是指债务人逃避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造成人民法院执行机构无法运用法律规定的执行措施,或者虽运用了法律规定的各种执行措施,但仍无法执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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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某、朱某某等人妨害公务案

摘要1:【提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是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还是定妨害公务罪?
【裁判摘要】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对该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作了立法解释。立法解释的效力高于司法解释的效力,因此,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人民法院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就不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不应认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应以《刑法》第277条规定的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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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起依法审理拒执刑案典型案例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起依法审理拒执刑案典型案例(2016年11月30日)
【目录】
1.蒋红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公诉案——被执行人躲避执行,转移财产,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文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公诉案——被执行人拒不迁出房屋,谩骂、殴打执行人员,鉴于有从轻情节,依法被判处拘役五个月零十日
3.韩应超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公诉案——被执行人阻碍人民法院对被执行财产进行处置,导致执行工作无法进行,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4.王仁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公诉案——被执行人有钱款可供执行,经两次司法拘留,仍拒不执行判决义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5.北京诺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郑汝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自诉案——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后,仍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法提起自诉,后因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而撤诉
6.张庆国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案——被执行人擅自将诉讼保全查封的财产抵债给他人,妨害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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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某、朱某某等妨害公务案——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人民法院执行判决、裁定的应如何定罪

摘要1:[第302号]朱某某、朱某某等妨害公务案——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人民法院执行判决、裁定的应如何定罪
【提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是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还是定妨害公务罪?
【裁判摘要】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对该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作了立法解释。立法解释的效力高于司法解释的效力,因此,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人民法院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就不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不应认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应以《刑法》第277条规定的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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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71号:毛建文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摘要1:指导案例71号 毛建文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6年12月28日发布)
【裁判要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时间从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时起算。具有执行内容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
【裁判规则】被执行人在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转移财产,致使人民法院不能执行的,可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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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0起人民法院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0起人民法院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2018年6月5日)
  1、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判决的曹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2、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决的施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3、黑龙江省肇东市人民法院判决的李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4、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判决的林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5、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判决的周某某拒不执行判决案
  6、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的肖某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案
  7、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判决的徐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8、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判决的藏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9、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判决的陈某、徐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10、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判决的重庆蓉泰塑胶有限公司、刘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摘要2:无

王某某、黄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摘要1:【案号】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2018)苏1302刑初56号刑事判决
【裁判摘要】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与案外人串通,通过伪造证据等方式,申请执行异议、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导致人民法院的裁定无法执行的,该被执行人与案外人均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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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某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摘要1:【案号】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7)浙0803刑初238号;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8)浙08刑终33号
【解读】为逃避执行,在民事判决确定权转移、隐匿财产(虚假抵押登记)且该等行为延续至民事裁判生效后,属于执行阶段中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判行为,应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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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第1396号:为逃避执行在民事裁判前转移财产并持续至执行阶段的行为定性

摘要1:杨某某、颜某某、姜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为逃避执行,在民事裁判前转移财产并持续至执行阶段的行为之定性
【主要问题】为逃避执行,在民事判决确定前转移、隐匿财产等,并指使他人作伪证,致使人民法院判决长期无法执行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裁判理由】杨××、颜××在民事判决确定前,即蓄意转移财产,伙同姜××伪造高额债务,并办理抵押登记,直至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杨、颜二人仍指使姜作伪证,继续隐匿财产,妨碍人民法院查明二人的财产状况,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杨、颜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在执行阶段仍未如实陈述其财产状况,其隐匿财产的行为处于持续状态,情节严重,其行为应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姜××在明知杨、颜二人逃避法院执行的情况下,仍协助二人转移财产,应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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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能否撤销被执行人违反清偿顺序个别清偿行为?

摘要1:解读:(1)被执行人财产足以清偿所有债务,被执行人违反清偿顺序个别清偿行为有效,但可能因有能力履行但拒不执行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人民法可以参照《企业破产法》关于禁止个别清偿的原则依申请撤销个别清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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