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搜索条件: 捆绑交易纠纷

十六、垄断纠纷

摘要1:166、垄断协议纠纷(1)横向垄断协议纠纷(2)纵向垄断协议纠纷167、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1)垄断定价纠纷(2)掠夺定价纠纷(3)拒绝交易纠纷(4)限定交易纠纷(5)捆绑交易纠纷(6)差别待遇纠纷168、经营者集中纠纷

摘要2:【注解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垄断民事纠纷案件实行集中管辖,第一审垄断民事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参考:《民事审判实务问答》181.垄断民事纠纷案件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
【注解2】涉及垄断民事诉讼中证据与证明特殊问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涉密证据)、第12条(有相应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第13条(市场调查或者经济分析报告)规定。——参考:《民事审判实务问答》222.如何应对垄断民事诉讼中证据与证明的特殊问题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

摘要1:【167、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1)垄断定价纠纷(2)掠夺定价纠纷(3)拒绝交易纠纷(4)限定交易纠纷(5)捆绑交易纠纷(6)差别待遇纠纷】1.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获得一定的市场优势地位后滥用这种地位,对市场中的其他主体进行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对市场中的其他主体进行排除或限制竞争所引起的纠纷。

摘要2:【注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垄断民事纠纷案件实行集中管辖,第一审垄断民事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参考:《民事审判实务问答》181.垄断民事纠纷案件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16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16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法〔2017〕53号)
指导案例78号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诉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
指导案例79号 吴小秦诉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捆绑交易纠纷
指导案例80号 洪福远、邓春香诉贵州五福坊食品有限公司、贵州今彩民族文化研发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指导案例81号 张晓燕诉雷献和、赵琪、山东爱书人音像图书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指导案例82号 王碎永诉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指导案例83号 威海嘉易烤生活家电有限公司诉永康市金仕德工贸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指导案例84号 礼来公司诉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指导案例85号 高仪股份公司诉浙江健龙卫浴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指导案例86号 天津天隆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徐农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指导案例87号 郭明升、郭明锋、孙淑标假冒注册商标案

摘要2

指导案例79号:吴小秦诉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捆绑交易纠纷

摘要1:指导案例79号:吴小秦诉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捆绑交易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7年3月6日发布)
【裁判要点】
  1.作为特定区域内唯一合法经营有线电视传输业务的经营者及电视节目集中播控者,在市场准入、市场份额、经营地位、经营规模等各要素上均具有优势,可以认定该经营者占有市场支配地位。
  2.经营者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将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数字电视付费节目费捆绑在一起向消费者收取,侵害了消费者的消费选择权,不利于其他服务提供者进入数字电视服务市场。经营者即使存在两项服务分别收费的例外情形,也不足以否认其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搭售。

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