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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保险格式条款

摘要1: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1)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2)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

摘要2:【注解1】保险格式合同“索赔前置”条款无效。
【注解2】保险合同中应当将涉及保险给付事由的风险范围、保险金计算方式或给付标准及保险费等核心给付条款排除在《保险法》第19条射程之外——保险格式条款内容控制规则主要适用于具有远期不确定性且易引发格式条款接受方忽略的约定义务条款、隐藏性义务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