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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简化版本的通知

摘要1:关于印发2014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简化版本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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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

摘要1:关于印发2014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旅发〔2014〕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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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摘要1: 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简化版本)         国  家  旅  游  局  制  定 二〇一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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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诉××旅行社旅游合同纠纷案

摘要1:【裁判摘要】一方当事人提出解除合同后,在未与对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拒绝对方提出减少其损失的建议,坚持要求对方承担解除合同的全部损失,并放弃履行合同,致使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应自负全部责任。
【裁判规则】合同一方当事人未与对方协商一致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应自行负担: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义务。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积极与对方协商,不能强行要求解除合同,并要对对方承担全部损失。未与对方协商一致即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自行负责。
【摘要】
①当时我国虽然出现了“非典”病例,但疫情范围很小,不构成对普通公众的日常生活形成危害,即不能以当时“非典”疫情的出现作为免责解除合同的依据。且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不可抗力因素亦不是当事人不承担解除合同责任的必然条件,故以此为由,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并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②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义务。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积极与对方协商,而不能强行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全部损失。未与对方协商一致即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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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徐××、陈×诉上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

摘要1:【裁判摘要】
  一、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旅游经营者主张旅游者的单方解约系违约行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实际损失的,则旅游经营者应当举证证明“损失已实际产生”和“损失的合理性”。如举证不力,则由旅游经营者承担不利后果。
  二、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旅游经营者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完成公证、认证手续;在香港、澳门特区或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裁判规则】旅游经营者主张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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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某诉广州市白云区京溪小学、广东省三茂铁路国际旅行社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摘要1:【裁判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教育部制定的《学生伤害处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因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学校等教育机构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对学生仍然负有管理和保护的义务。教育机构与他人签订合同,将校外活动交由他人具体承办,并约定在活动期间由他人负责对学生的管理、保护的,并不导致校外活动性质的变化,亦不因此减轻或免除教育机构管理、保护学生的法定义务。教育机构在校外活动中未尽法定义务,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后,又以与他人订立合同为由推卸应负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裁判规则】旅行社承办了校方组织的学生课外活动,学生将春游所需的费用直接交给旅行社,并不意味着学生对旅行社作出了承诺,更不应认定旅行社与每一位学生订立了旅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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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9起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摘要1:1. 重庆重铁物流有限公司诉巫山县龙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合江县杉杉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 陈某诉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3. 刘家花诉山东费县益客盛源食品有限公司养殖合同纠纷案
4. “新华”商标纠纷案
5. 邹克友诉张守忠合同纠纷案
6. 王风明诉孙元丽、孙子明买卖合同纠纷案
7. 胡百卿诉临沂沂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8. 冉某、张某诉重庆某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9. 郑某诉冉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10. 周某诉重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11. 王某先等人诉被告重庆市某区工伤保险管理所、第三人重庆某煤矿公司不履行行政给付义务案
12. 李某、王某诉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13. 郑某某诉雷某、刘某某、重庆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
14. 李某诉段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15. 马某诉张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16. 王磊诉抚顺乐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
17. 游某与鸿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18. 黄某楼诉李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19. 闫作臣、李秋霞诉北京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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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被吊销、注销经营资格后,法院能否执行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

摘要1:【要旨】在旅行社因被注销行业经营资格而进行清算时,旅游质量保证金首先要保证赔偿旅游者预交的旅行费以及旅游者对旅行社因旅游合同所产生的债权足额受偿,如有余额方能由其他债权人依法受偿。本案中旅游局应协助法院执行乙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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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摘要1:1. 重庆重铁物流有限公司诉巫山县龙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合江县杉杉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 陈某诉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3. 刘家花诉山东费县益客盛源食品有限公司养殖合同纠纷案
4. “新华”商标纠纷案
5. 邹克友诉张守忠合同纠纷案
6. 王风明诉孙元丽、孙子明买卖合同纠纷案
7. 胡百卿诉临沂沂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8. 冉某、张某诉重庆某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9. 郑某诉冉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10. 周某诉重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11. 王某先等人诉被告重庆市某区工伤保险管理所、第三人重庆某煤矿公司不履行行政给付义务案
12. 李某、王某诉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13. 郑某某诉雷某、刘某某、重庆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
14. 李某诉段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15. 马某诉张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16. 王磊诉抚顺乐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
17. 游某与鸿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18. 黄某楼诉李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19. 闫作臣、李秋霞诉北京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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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纠纷

摘要1:【120、服务合同纠纷(1)电信服务合同纠纷(2)邮寄服务合同纠纷(3)医疗服务合同纠纷(4)法律服务合同纠纷(5)旅游合同纠纷(6)房地产咨询合同纠纷(7)房地产价格评估合同纠纷(8)旅店服务合同纠纷(9)财会服务合同纠纷(10)餐饮服务合同纠纷(11)娱乐服务合同纠纷(12)有线电视服务合同纠纷(13)网络服务合同纠纷(14)教育培训合同纠纷(15)物业服务合同纠纷(16)家政服务合同纠纷(17)庆典服务合同纠纷(18)殡葬服务合同纠纷(19)农业技术服务合同纠纷(20)农机作业服务合同纠纷(21)保安服务合同纠纷(22)银行结算合同纠纷】1.服务合同,是指服务提供者与服务接受者就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签订的合同。2.服务合同纠纷,是指服务提供者与的服务接受者相互之间因订立、履行、变更、终止服务合同发生的权利义务纠纷。

摘要2:无

许景敏等诉徐州市圣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摘要1:【案号】(2011)徐民终字第1523号
【裁判摘要】在旅行合同关系中,旅行社通过第三人协助履行合同义务的,该第三人对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有保障义务。除游客直接与该第三人另行订立合同关系外,该第三人如有故意或过失侵害游客合同权益的行为,旅行社应当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裁判规则】本案是侵权之诉,原告方系死者周继德的近亲属,其作为受害人要求被告承担侵权民事赔偿责任,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裁判要旨】协助旅行社履行合同义务的第三人故意或过失侵犯游客合同权益的,旅行社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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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与江苏省××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国××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旅游侵权纠纷案

摘要1:【裁判摘要】
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后,双方形成旅游服务合同关系,旅行社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同时,旅行社委托的旅游辅助人所提供的食宿、交通运输等服务系旅行社履行旅游服务合同义务的延续,应认定为是代表旅行社的行为,旅游辅助人的侵权行为可直接认定为旅行社的侵权行为。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乘坐旅行社提供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构成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旅游者有权选择合同之诉或侵权之诉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旅行社擅自将其旅游业务转让给其他旅行社的,与其签订旅游合同的旅行社和实际提供旅游服务的旅行社应承担连带责任。

摘要2:【裁判要旨】旅游辅助人的侵权行为可直接认定为旅行社的侵权行为,旅游者有权选择合同之诉或侵权之诉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王××、陈××诉雄都旅行社旅游合同纠纷案

摘要1:【摘要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第八十五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原告王××为外出旅游到被告雄都社处,根据雄都社提供的旅游行程分解表,双方就旅游的期限、目的地、人数、待遇等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这一口头合同成立。法律有关国内旅游方面的规定,以及雄都社的旅游行程分解表内容,是这一口头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依据。
【摘要2】旅行社未办理旅客意外强制保险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可得利益损失——上诉人雄都社应当按照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在旅游出发前履行为王×代办旅游意外保险的义务。雄都社未履行此项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雄都社虽然在事故发生的次日补办了旅游意外保险,但该补办的手续依法不能生效,使被上诉人王××、陈××不能作为受益人获得保险赔偿,雄都社对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按照行政规章的规定和雄都社事后补办的旅游意外保险中的约定,旅游意外保险的最高保险金额为30万元,这是王××、陈××的可得利益,也是雄都社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限额。一审认定雄都社违约,判决其赔偿王××、陈××的可得利益损失,适用法律正确,判处恰当,应当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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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院关于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系列问答(二)

摘要1:【目录】问题1|处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合同纠纷案件的基本原则有哪些?问题2|新冠肺炎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问题3|新冠肺炎疫情认定为不可抗力,起止时间如何确定?问题4|涉新冠肺炎疫情的民商事案件,如何理解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问题5|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合同履行迟延,例如买卖合同的出卖人迟延发货,是否可以适用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问题6|商业用房承租人能否主张减免疫情期间的房屋租金?问题7|居住房屋承租人能否主张减免疫情期间的房屋租金?问题8|建设工程因疫情影响而停工的,是否可以适用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问题9|当事人基于疫情取消旅游计划,要求解除旅游合同,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问题10|商铺、酒店、船舶、航空器等承包经营合同由于疫情防控措施造成停业或者客流量明显下降,承包人能否要求变更合同?问题11|文艺演出、演唱会、体育比赛等因疫情而取消,活动组织方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问题12|公共承运人以旅客或者货物来自疫情重点地区而拒绝承运的,是否违反公共运输承运人的强制缔约义务?问题13|对于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恶意推动口罩等医用商品与生活物资价格大幅上涨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问题14|疫情发生后,口罩等防疫物资紧张。个别商家在销售防疫物资时以次充好,销售“二手”口罩、“三无”口罩、以普通口罩冒充医用口罩、虚标口罩防护等级等欺诈行为,销售不合格防疫物资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问题15|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消毒剂等防疫物资的销售者采取店铺清退、问题商品订单全量自动退款等处置措施,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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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目 录】一、唐某三人诉俞某某返还原物纠纷案(关键词:居住权保护、老有所居);二、王某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某支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关键词:老年人理财、金融机构提示说明义务);三、高某诉刘某、龙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关键词:以房养老、打击“套路贷”);四、陈某某赡养费纠纷案(关键词:“常回家看看”、精神赡养);五、刘某芽赡养纠纷案(关键词:子女赡养义务、检察院支持起诉);六、郗某某、周某四人与凌海市某老人之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机构的合理注意义务);七、贾某诉李某某继承纠纷案(关键词:分配遗产中照顾老年人利益、优良家风家教、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八、于某某诉北京某旅行社及其分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关键词:老年人旅游、团体性维权);九、周某诉龚某侵权责任纠纷案(关键词:“强行啃老”、保护老年人合法财产权益);十、柳州市社会福利院申请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案(关键词:社会福利机构、老年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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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违约之诉能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摘要1:解读:根据《民法典》第996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涉及人身权利或者以精神利益满足为主要目的的合同,因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格权的,造成非违约方一方的损失通常为非金钱损失,难以通过市场价值准确衡量,适用财产损害赔偿难以对非违约方进行救济,可采用精神损害赔偿方式对人格权遭受的侵害施行全面的救济。(1)仅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形下非违约方才能在违约责任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其他情形下即便非违约方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损害也无权在违约责任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民法典》第996条规定);(2)必须违约行为造成非违约方严重的精神损害(《民法典》第186条规定)。

摘要2:【注解】(1)违约之诉通常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违约之诉并非绝对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2)违约方造成非违约方严重精神损害、符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情形,非违约方选择违约之诉可以同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参考】《民事审判实务问答》025.旅游合同之诉能否获得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