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主债务人作为保证人承诺保证期间能否认定为变更还款期限?

摘要1:解读:(1)主债务人与保证人应是不同主体,同一主体不能既是主债务人又是保证人,否则该保证担保行为对保障债权的实现毫无意义,亦有违担保法立法目的;(2)主债务人承诺为其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承诺的保证期限不能推定为对约定的借款期限的变更。

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