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哪些主体不能购买金融不良债权?

摘要1:解读: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3条规定,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人员包括——(1)国家公务员;(2)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3)政法干警;(4)资产公司工作人员;(5)原债务企业管理层;(6)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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