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如何区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摘要1:解读1: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25条规定,属于重大偏差(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否决投标处理)——(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解读2:(1)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26条规定,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2)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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