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对于多次开庭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否必须参加每次庭审活动?

摘要1: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第1款规定:“对于同一审级需要多次开庭的同一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庭参加一次庭审的,一般可以认定其已经履行出庭应诉义务,但人民法院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再次出庭的除外。”因此,除法院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再次出庭外,行政机关负责出庭一次即可视为其已经履行出庭应诉义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当不要求参加每次庭审活动。

摘要2